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取得工程物资时直接划分:购入工程物资一批800000,领用585000借:工程物资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0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4400贷:银行存款936000借:在建工程585000贷:工程物资585000可不可以领用时再划分,这样以后工程物资转入原材料里就不需要再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了。如果用途不明确,可以先计入进项税额,以后再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从实务的角度,不建议这样操作,因为纳税申报表不容易填写。以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有个税务问题请教下:我单位以一块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外投资入股,原来营业税是免税的,现营改增后,不知道是否要交增值税及附加,如何交?这块土地使用权是2006年购入,原价908万,现以评估价2993万入股,除了土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之外不知还要交什么税,谢谢!
如上所述,本公司以闲置的房产(含土地)作价入股的形式成立一家新的B公司,只是一般非货币资产投资行为,并非企业重组,也谈不上“特殊性税务重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一般纳税人转让2008年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在目前来看适用的税率是不是11%?购买的如果是抵扣过进项税的有形动产,出售时适用的税率为17%,否则可以选择简易征收。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请问 企业为新建工程而购入的工程物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呢?查一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 补充: 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