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方面反映销项税额增加,另一方面,同时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市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老师,想问一下为什么相关机构在同一县的不属于视同销售 补充: 为什么只有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那外购的为什么不属于?外购的适用进项税不得抵扣,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货物用于建造职工宿舍,这种情况是看做职工福利还是看做建造不动产,真的不确定,税该怎么处理 您好!是作为集体福利核算。
委托加工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视同销售,那么捐赠给福利院视同销售吗?
序号 行业 差额计税 1 金融商品转让 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 融资租赁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 航空运输业 销售额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5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增值税法律法规列为销售,有的构成会计销售,有的不构成会计销售,容易漏报或误计税款案例。特别是不构成会计销售的应税业务,如:将自产、委托加工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由于这些业务不构成会计销售,在会计核算中不需要按入账科目核算,而是直接按成本转帐,容易造成漏计或错计税款的问题。
看到书上说购进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要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但是网上说进项转出的情况包含了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请问到底什么时候增值税需要转出,什么时间要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