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主要依据,是保护范围中心,结合专利申请文件中书为主要依据,但是在解释这权利要求书时并不拘泥于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记载,而是将权利要求书作为中心,根据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全面考虑发明的性质和目的,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这种做法使得专利权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还可以较好地延展、覆盖专利方案地全部实质性特征。
优点:可以有效防止有人利用权利要求在撰写方面的缺陷而规避相应的责任,从而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缺点:会导致专利权的范围的模糊,不确定性,而且如果对外扩张解释的度掌握不好,就可能导致将新的技术创新认为是侵权,从而阻碍了科技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