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需要准备企业资产和人员的证明材料,另外还有企业的基本材料。具体包括的手续有:
一、资产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企业人员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职称证件或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企业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三、基本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生产经营用房屋产权证明;(如租赁办公场地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施工劳务资质标准。
第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二,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第三,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其次,我们针对上述的施工劳务资质标准进行分析。
施工劳务资质标准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劳务序列方面,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办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的要求。
二、明确强调施工劳务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既是为了规范和减少目前建筑市场上出现的“空壳”劳务企业,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劳务作业工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
三、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相比旧资质标准“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要求相比明显提高。
四、提高了对持证上岗人员和考核或培训合格人员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五、取消了对“工程业绩”、“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和“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这三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劳务分包公司在办理资质时要特别注意,不再有劳务分包资质,而是施工劳务资质。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进入仲企财税
2、进入企业所属城市
3、点击“企业查询”按钮
4、进入“工商企业查询系统”
5、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6、点开查询企业信息结果详情
7、如果是异常企业,上方会显示很明显的红色,同时会被标注“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字样。
8、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看异常原因,或者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9、点击后可以查看到,列入异常时间、列入异常名录原因、作出列入机关、移出异名录原因等信息。
10、没有显示就是没有异常!
一般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