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是否需要分住宅与非住宅开具房租发票,还是问是否不区分住宅与非住宅,均可以享受自然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呢?个人猜测可能是第二种。
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管其房屋性质,月租金在3万元以下的,可享受增值税政策。如果一次性收取多个月份的租金,可在租期内平均分摊该租金,分摊后的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也可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相关文件规定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