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产项目,未出售完毕,剩余商铺用于出租。对于出租这部分房产,如果现在要销售,是属于存量房还是一手房呢?有没有相关文件呢?如果是存量房,土地增值税又怎么处理呢?转自用报税务局交一次土增,销售时再交一次土增?
您好,这属于存量房,因为这部分已经有房产证了,再出售就是过户了。转让时缴纳土地增值税。
如果建筑发票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之后才来怎么办?但是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掌握的口径则是这样表达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支付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满足应清算条件之日起或者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
...... 根据以上规定,食堂买肉和海鲜的费用计入福利费,不影响工资。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公司委托外部单位为我公司开发OA办公系统,我公司是否可以作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账务处理?您好,1、如果在委托他方开始研制时,技术已经成熟、符合资本研发费用开始资本化条件的原则性要求,可以全部资本化; 2、如果在签订研制合同时未达到开始资本化条件,则应在受托方在研究阶段已经完成,技术上成熟了,达到资本化开始的条件时,之后的费用开始资本化,构成资产的价值,之前的费用损益处理。有个合理划分费用阶段的问题,要找个标志性的里程碑节点。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人权利的限制性规定集中体现在《专利法》第62条规定中。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情况下实施了以下某种行为的,不视为侵权。同时,对专利权人的权利进行这一限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也是有利的。因为临进过境的交通运输工具为自身需要使用有关专利,通常对专利权人利益造成的的损害是微乎其微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一块地交由分公司开发,涉及哪些税收?最后清算的主体是哪个?一般此类业务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主题为开发公司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