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该如何进行明细设置?
“销项税额”的明细设置至少应该包括图1-14所列示的几项。其中“项目”主要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抵退税和免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A列相对应;“栏次”主要有全部征税项目、即征即退、免抵退税和免税四项,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B列相对应;“内容”是指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应税服务;“发票开具情况”主要与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表头相对应,包括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和纳税检查调整,其中纳税检查调整项目要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发生额相匹配。按照增值税的纳税申
图1-14“销项税额”的明细设置项目
提示1:如果已经开具了发票,建议在该明细中匹配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客户的相关资料,这些信息都可以从相关的开票系统软件中导出,如“发票税控系统开票软件Ⅱ”等。
提示2:该表按纳税期限每期一份,如果企业是按月申报的,则每月一份;如果是按季度申报的,则每季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