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在四维对接和四维调控之下.在现实中形成了一些具体模式。划分模式的标准是看产业链中主要节点之间的主要企业与企业的关系。企业之间有三种主要关系及其契约形式。即纯粹的市场交易关系、产权关联式关系(体现为企业通过收购、并购、持股、控股、参股等形式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准市场式关系(亦即企业间通过“关系型契约”所建立的较稳固的关系)。相应的“契约形式”有:“市场交易式”契约——纯粹的“商品买卖合同”、“产权契约”——企业持股或控股数量与质量的制度安排、“关系型契约”——既非产权又非完全商品交易的契约关系。按照上述关系和契约形式,可以把产业链的形成模式分为市场交易式(市场交易关系、市场交易式契约)、纵向一体化式(产权关联、产权契约)、准市场式(准市场关系、关系型契约)和混合式产业链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