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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知道技术转移机构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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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知道技术转移机构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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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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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者在技术转移机构的相关研究中,都会对TTO的性质进行讨论,并得到了较为统一的观点。TTO是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一种,在科研成果从大学、研究机构向企业转移的过程中发挥着中介作用。其职能包括大学、研究机构科研成果的披露与评估、专利的申请、知识产权转让、收取并分配转让费以及人员培训等。TTO根据规模大小和技术性质差异,其职能会有所不同,规模较大或者进行突破性技术转移时的TTO职能更为丰富。在TTO性质这一问题上,学者们的观点较为统一:Siegel(2003)、韩振海(2004)、Gideon(2005)和Fiona(2009等认为技术转移机构是一种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它将技术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转化到工业应用中,主要是起到“技术中间人”的作用,需要负责对新发明的披露进行评估和估价,为技术寻求法律保护,向企业出售许可证协议,收取版税,监督并执行与许可证持有者的合同;因此将TTO划分为传统大学组织结构、非盈利研究机构和盈利私人企业3种。我国于2008年颁布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也体现了TTO的中介性质,将技术转移机构定义成“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济、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融资等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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