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是有优惠政策的,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般情况下,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个税宝山合规,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不可隐瞒真实的收入情况。因此,高收入者进行个税宝山合规,必须注意运用专业的税务合规方法,从而使个人所得税税务合规合法、合规。因此,高收入人群在税务申报过程中,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而应如实、准确地申报个人所得税。使个税税务合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条不紊地进行。总之,高收入人群在进行个税合规时,有必要对上述注意事项加以了解和把握,从而确保个人所得税税务合规的开展和实施专业推进,从而达到个人经济效益最大化。
享受优惠没问题,只是工资和劳务费同时存在,在你们公司账上不太好看。当然,也有客户在初期比较激进,在IPO前通过融资来解决所有历史风险的做法。所以,主要看管理层对于税务风险控制,目前这个阶段是什么态度,是相对激进,还是相对保守。如果比较激进,可以考虑修改一下合同和商业模式,把员工转为劳务工,同时需要从人事考虑如何管理这些劳务工;如果比较保守,则可以从高工资的部分核心人员开始。凡是都是有好有坏的,我们总是需要尽到咨询的义务,全面的解释清楚。
老师您好,新成立一家劳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在国税局核税时选择的是060803人力资源服务中的劳动力外包,6%的一般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临时用工是不选择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的,但公司又要把这部分工人工资作工资薪金处理,按3500作为个税的扣除标准,那么公司应当如何操作,政策依据?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只要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而产生非独立劳动,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享受优惠没问题,只是工资和劳务费同时存在,在你们公司账上不太好看。个独本身作为一个标准化的合规工具,也要看大家如何去使用它,过度的滥用也不见得是好事情。举个例子,就像菜刀一样,可以切菜,可以杀人,主要还是看大家如何去使用工具。所以,主要看管理层对于税务风险控制,目前这个阶段是什么态度,是相对激进,还是相对保守。如果比较激进,可以考虑修改一下合同和商业模式,把员工转为劳务工,同时需要从人事考虑如何管理这些劳务工;如果比较保守,则可以从高工资的部分核心人员开始。
老师 你好 请问两处所得与劳务报酬的区别是什么 是签订劳务合同吗 嘛一个人可以签两个劳务合同 那之后是不是就可以按工资扣减5000缴纳个税 您好!如果与单位签的是劳务合同,就是劳务报酬所得,如果签的是劳动合同,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只能在其中一个单位扣除5000元。
老师您好,职工的辞退补偿工资3倍以内不用交个税的,但是可以不申报么,还是直接申报免税收入还是有其它的申报方式十分感谢!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在申报时选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