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标书费具体怎么处理,目前的政策很不明确,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明确。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 直接冲减费用,不纳税
该做法主要是认为提供标书服务,只是冲减费用,属于非经营活动,因此不征税。
2、 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按照销售货物纳税
该做法认为 提供标书服务收取费用,标书属于有形资产,因此应该按17%(小规模按3%)缴纳增值税。
类似上海国税对物业管理门禁卡的收费,也是按产品销售征税,供参考:
上海国税热点问题解答(2016年6月27日)
2.物业收取的门禁卡工本费,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 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按提供服务纳税
该做法认为企业提供的是一项服务,应当按其他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
我个人更倾向于按服务缴纳增值税,具体建议咨询主管税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