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开发。哈佛教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经过深入的观察意识到,真正的颠覆性力量并非来自技术,而是商业模式。可见,商业模式是决定科技成果成熟度的关键因素。一项新的产品或服务,要么进入全新的市场,要么颠覆现有的市场,或者替代现有市场中的成熟产品,无论是哪种情形,都要被消费者或用户所接受。而好的商业模式是使新产品以较低的成本、较小的障碍在现有市场上渗透,或者客户能以较低的成本使用它。设计商业模式必须回到产品功能的本源。客户购买产品的目的是使用产品的功能,而不是产品本身。一旦开发出合适的商业模式,科技成果成熟度就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其价值会以数量级的幅度提升。可将此时的科技成果成熟度标识为TAM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