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曰后增值税税率为10%,但结算时含税价是11%,交税只按10%,那差异1%怎么处理?这是涉及工程的实务问题,如为拨款单位该走什么程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公司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国内企业是扣缴义务人,国内企业并不是纳税义务人。所以实际缴纳和抵扣并不是同一个企业。
建筑行业按之前11%的税率算,我们挂靠别的公司,拨款含税额920万,综合税率14%,那我们应该给算多少税金?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取得工程物资时直接划分:购入工程物资一批800000,领用585000借:工程物资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0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4400贷:银行存款936000借:在建工程585000贷:工程物资585000可不可以领用时再划分,这样以后工程物资转入原材料里就不需要再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了。如果用途不明确,可以先计入进项税额,以后再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从实务的角度,不建议这样操作,因为纳税申报表不容易填写。以
营改增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包括了营、城、交三个税金,营改增后我的对内报表是不是也需要把增值税也算入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呢??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算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面明细是什么?因为账套里必须应交增值税的下级科目 应该是应交增值税-应交销项税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