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发票管理办法》沒有明文禁止经营者“超业务范围开票”的个人行为。反过来,《发票管理办法》注重经营者应按具体运营业务流程状况属实开票,不然归属于虚开增值税票的个人行为。可是,假如能出示有关直接证据证实业务流程的真实有效,并向税务局开展有效表述,是一切正常的。超过业务范围能够开税票,需不需要变动公司业务范围呢?小结 超过业务范围的临时性业务流程,能够开票,可是必须留意保存业务流程材料以便解决税务局提出质疑。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如果建筑发票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之后才来怎么办?但是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掌握的口径则是这样表达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支付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满足应清算条件之日起或者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
...... 根据以上规定,食堂买肉和海鲜的费用计入福利费,不影响工资。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我公司是一家电商,合作公司是一家品牌集成的网络技术公司,他们有商品供应商,我们公司网上产品假设都是他们的,所以我们对接他们的平台,他们的公司经营范围是网络技术服务。对方公司再一次性给我司开发票,开票内容只能是技术服务费。合作公司说他们其他分销商都是不用发票的,他们跟厂家之前也是不需要发票的。像这种情况,我的帐怎么做?第一:您们应该按照1000元全额确认收入;第二:收到的400元发票做销售费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也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