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亏损,现在企业被拆迁,补偿款尚未收到,请问,是否改查账征收比较划算?补偿款交税是按什么算所得额?按拆迁专项差额,还是经营混同?
是否按照核定征收,需要税务局来确定的,所以不是你想按照查账征收就能按照查账征收的,补偿款交税,是按照政策性搬迁制度来确定的,总体思路也是按照搬迁收入减去搬迁费用的所得纳税。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
例:17年1月购买价值10万元小轿车为公司车辆,20年1月无偿过户给离职员工甲,问甲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有降低税负的方法?直接并入综合所得?还是当一次性奖金?还是离职一次性补偿?如果无偿赠送即将离职的员工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无偿赠送给已经离职的员工,应按照偶然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一个案例请教一下老师:一员工在公司的员工宿舍中死亡,公司出自人道主义与员工家属达成共识,给予补偿一定的金额,请问一下公司的这个支出能否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列支?对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您好 1.如果得到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额是5万元,该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12万元,不需要缴纳个税。
依政策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从事农业的企业,免企业所得税,修铁路占有了我公司的土地,也给了公司一定的补偿,请问这部分营业外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公司是从事农业的企业,所谓的免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全部企业免企业所得税,而是从事农业项目的所得免企业所得税,而且要单独核算农业项目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才能享受农业项目所得免税。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