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建筑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新项目和老项目,新项目实行一般计税方法,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2016.6月份收到一张名为“纵横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的软件发票,对方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新项目还没有对外开出发票请问我这张票可以抵扣吗 ,
再一是商场6月份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它的税率应该是多少呢?商场比较有特色的业务是返利,供应商在商场销售,商场收取的返利,供应商只能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商场收取的与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费用,进场费,展示费等,也要按照平销返利处理。商场会计往来管理也比较重要,供应商一般比较多,应收账款方面难度相对较小。商场预收卡,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以及发票管理。商场的积分账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计提情况选择。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货物17%;销售服务6%,销售建筑服务11%,租赁11%。
小结 超过业务范围的临时性业务流程,能够开票,可是必须留意保存业务流程材料以便解决税务局提出质疑。企业 税务闵行合规 会产生多重效应对企业而言主要促使企业精打细算增强企业投资、经营、理财预测、决策能力和准确度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壮大企业实力和竞争力。单生产经营者而言税收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支付企业资金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相配比收人项目从角度看企业运用 税务闵行合规意义 在于所节约税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了企业净收益与降低其成本项目具有同等重要经济意义。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2021年1月销售人员报销机票费用。录入分录时,误认为该税额符合“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项目。但之后又再次了解有关规定之后,此税额不能进项抵扣,但未在当月修改分录,此税额未进行1月征期纳税申报。导致账实差有此笔税额,2月如何对该分录进行调整修改?借:销售费用 52.6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64 回答仅供参考。
老师您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包含哪些,如果没有其他扣除项目,是不是不能加计20%的扣除率了。您好: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公司2010年5月开工建设,12月正式投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我公司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我公司对免增值税产品花生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每月严格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问题: 2010年每月根据公式计算免增值税产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为0, 2010年共计产生留抵进项税额300万元。2011年度1月产生进项税额5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累计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