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6、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7、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8、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