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促销品是不是视同销售,需要交17%的增值税?2)促销品取得的发票能作为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3)如果在印刷厂印公司LOGO的布干胶,然后贴在促销品上,可不可以作为宣传品?4)此类促销品如何合理合规?
有人说第二单位的收入是兼职收入按劳务所得在汇算清缴时补扣个稅呢。怎样才能证明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呢?这种情况下,建议在一家公司发放和申报个税,不然需要自己汇算清缴。
吴老师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解答,我们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备案的有牌照的私募基金,我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在财税2016年36号文中“4.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商品期货虽没有被列为免税,但商品期货并不属于“非货物期货”,如果只是在交易所买卖合约的利差,也要交增值税么?十分感谢 或者其他相应商品对应的税率。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营改增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包括了营、城、交三个税金,营改增后我的对内报表是不是也需要把增值税也算入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呢??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算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
公司有一新员工需要在他原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是否可以让他原位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和凭证呢?如果新员工已在新单位上班,则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转移至新单位的,由新单位缴纳,个税也由新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