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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收到政府的专利奖是否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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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单位需按照一定的比例奖励获奖项目的专利发明人。

请问,省政府将奖金拨给企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将该奖金发给员工,员工收到的这项奖金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可以免交个税呢?

谢谢!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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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所述奖金由省级人民政府发放,其专利范围属于技术、科学、环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列举免税范围之内的,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下面是上海地税的问答,供参考:

个人获得专利奖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我省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粤府函2014155号)个人获得了该专利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故个人获取的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专利奖是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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