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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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我单位由于是建筑公司,税务认定企业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想问一下白条单据可以入成本吗?您好,白条是不可以入账的。
现在有个问题需要咨询下,企业以往年度多交的所得税,经申请,采用抵减今年的所得税的方式,但是汇算清缴填报申报表时,应该将抵减的金额填写在那张表中?举例:以往年度多交10元,今年汇算清缴调整后应纳税额90元,我预交了80元,应补交10元,但是因为我以往多交10元了应怎么抵减?在主表A100000 第37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煤炭企业每年实行定量开采,确保可持续发展。在个人税务合规的基本方法中,比较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然后再根据基本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个人的合理“合规”。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率较低,在税收合规地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并将收入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当中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合理“合规”。
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如某商场为促销空调,采取“买一赠一”赠送空调被,两类商品单独售价分别为5000元和500元,分别采取卖5200、5000、4800元送空调被的方式销售,请问老师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需要按比例分摊确认吗?您好: 应该公允价值的比例确认两者的收入,两者的比例是5000/5500:50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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