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销售生产设备的同时会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想确认以下问题:
1. 对于单独签订的安装调试合同,是否应该按照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 如果合同只有调试即测试设备,没有安装业务,是否税率应该按6%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如上所述,既然单独签订上述合同,若确实属于独立业务,而非上述混合销售情形,则自当独立确定税率。确实,您列举项目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