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可以发放给办税员作为奖励,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