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不好意思麻烦您百忙之中能帮我解答,我们公司的业务主要是绿化工程业务,另外有一个苗木场单独注册的.公司业务有单位挂靠,也有中包,分包形式.具体问题:1,单独注册的苗木场和公司的工程业务往来怎么计算?2,其他单位挂靠我们单位的,我们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财务上怎么处理这一笔管理费的收入挂靠单位可否将其所购进材料及费用来冲抵成本3,中包,分包形式的是否是中包或分包单位开发票给我们,我们进行差额计算?能不能也是以其所购进的材料及费用来抵其的中包分包费用?4,公司自己接的业务向农民所购业务是不是以13的税率进行进项抵扣?发生的临时雇工费用怎么列支以及是否要交税?税率多少?发生的机械代班费如挖机,压土机等费用怎么取得有效票据,包括使用的沙泥石子等怎么才可以取得有效票据
不清楚具体情况,以下分析仅供参考:
1、苗木场和公司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两者需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合作关系,按照实际提供的业务(或销售)进行结算,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
2、挂靠行为,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的,账务上处理,应当是被挂靠方按规定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费,其支付给挂靠方的款项,按规定取得挂靠方开具的发票入账,购进的材料及发生的费用,必须是被挂靠方名义采购的才可以在被挂靠方入账。在挂靠方无法按规定提供发票的情况下,被挂靠方税务成本较高,需要慎重考虑合作方式。
3、贵公司将工程分包出去,应按规定取得分包方开具的票据才可以差额征税或者是按规定抵扣进项。购进的材料及发生的费用,必须是被挂靠方名义采购的才可以在被挂靠方入账
4、必须是农民的自产农产品才可以适用13%的税率抵扣,且贵公司需按规定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部分地区允许采购方开具发票);临时雇用工人不属于公司员工,规范操作需要作为劳务报酬处理,劳务报酬方向贵公司开具发票,按照劳务报酬缴纳增值税(3%,不足起征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发生其他各类费用,可以由服务提供方自行开具(或者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入账)。通常情况下,此类服务提供方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涉及的税费相对较低,具体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