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驰名商标。《标准》主要针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进行规范。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商标专用权情形中并未包含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情形。驰名商标主要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进行跨类保护。2019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的驰名商标认定和执法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此外,部门规章《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经启动修改。
关于定牌加工、平行进口。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鉴于《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目前均没有相关规定,《标准》未涉及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