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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了解异常的原因。主要查看2个部门信息。
1.工商信息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商事登记薄-输入公司名称查看,一般异常的原因有:经营地址未联系上,年报逾期未申报。
解决的办法有,地址变更到能出场地使用证明的地址,或者原地址能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红本/房产本。年报补申报即可。
2.税务信息,关注税务服务号,实名绑定后登陆查看,是否有税务逾期未申报,去税局补申报解除。
任何异常找到异常原件解除,如果是已经吊销的,只能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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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被列为经营异常有3种情况:
1、没有按时申报工商年报,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申报,逾期2年有罚款5000元;
2、注册地址联系不上,这个需要变更地址,提供新地址场地证明证明解除就可以。
3、税务逾期申报导致,这种需要去税局补申报,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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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个体户经营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个体户经营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个体户经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这4种不同原因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一、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二、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四、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