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是每个人的自由,所以可以申请。
但是,根据专利授权的其中两个条件:
1、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够被授予一项专利权。
2、在先申请原则,即:对于相同的技术方案有多人申请的时候,专利权授予在先申请的人。
根据上述原则,如果出现相同的技术方案由两个或多个人申请,则应当授予先申请的人。
目前,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是“初步审查”制,而初步审查的内容不包括检索查新,所以,如果存在多个申请人就同一个技术方案提出专利申请的事情,有很大的可能都会被授权,但是法律提供了“无效程序”,即:这种情况下被授权的专利权是不稳定的,很容易被无效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