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2017-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政策适用于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宽展期届满后,仍未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将注销该商标。一项静安专利申请经过静安专利审查程序后,如果没有发现有被驳回的理由,即该项专利申请满足了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专利局将依法授予专利,申请程序中的专利申请人即为授权后的专利权人。当然,专利权人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权被依法转让、继承或者赠予,专利权即转移于继受人所有,继受人就是专利权人,但不是专利申请人。
国税要求房地产企业分析2015年度写自查报告, 应对:企业所得税特殊模板-利息支出异常。由于现在已经被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此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应该认真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查,错了就要主动承认,该补税也要积极按照税务局要求补税,补税的话只有滞纳金而不会罚款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上一年度没有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而在本年度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能否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判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上海高院虹口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从属虹口专利,又称改进专利。指一项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包括了前一有效专利;即基本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它的实施必然会落入前一专利的保护范围或者覆盖前一专利的技术特征,它的实施也必然有赖于前一专利技术的实施。从属专利的形式主要有: (1)在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2)在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发现了原来未曾发现的新的用途。 (3)在原有方法专利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发现了新的未曾发现的
我公司2010年5月开工建设,12月正式投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我公司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我公司对免增值税产品花生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每月严格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问题: 2010年每月根据公式计算免增值税产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为0, 2010年共计产生留抵进项税额300万元。2011年度1月产生进项税额5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累计800万元。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上述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应同时满足自行开发及生产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