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销售空调一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而不是兼营,安装服务也一并按照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如果是请外部安装单位为贵公司提供安装服务,贵公司可以向该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退货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贵公司发放给高管的薪酬,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均需缴纳个人所得说。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想请问下,19年保险归入税务局统一收取,个税的缴税基数跟保险缴费基数是否一致?比如一个人的工资组成=基本工资2500+岗位工资1500+交通补助500+电话补助500+餐费补助500+加班工资300+全勤奖200=6000,那么他的个税缴税基数是6000元,保险缴费基数应该是6000元还是4500元?望老师解惑,谢谢!
目前员工出差总是无法取得公交车、地铁发票及误餐费发票。企业应制定正式的成文的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出差等业务必须取得相关票据,如无法取得上述票据,员工出差等业务不得报销。一般由企业管理层在正式场合中公开传达该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员工准确掌握内部管理制度。在企业所得税上,如没有上述票据,一般来讲不允许税前扣除。审计时,一般也会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我们公司目前注册的是一家外资贸易公司,但事实上是没有货物买卖的经营活动的,我们中国的贸易公司现在有150人左右,主要是帮总部设计图形,监督工厂的QC还有跟踪货物进度及后勤行政财务人员等,所以这边的费用大头也就是员工工资,差旅费和办公室租金,没有其他收入。
因此,取得时不用开具发票,也不用缴纳流转税,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计入所得税收入。涉及到滞纳金问题,建议与税务机关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