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就享有人身权。
人身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即在闵行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二、闵行专利权授予后,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其中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这种精神奖励也属于人身权,其形式可为授予专利证书副本、奖章、给予表扬等等。这些人身权都是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不能转让或继承,任何人也不能篡夺或剽窃。
(2)发明人或设计人还享有一定的财产权。这种财产权表现为物质奖励,它可以是奖金,也可以是其它形式的物质利益。
物质奖励在两个阶段发给:在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的所有或持有单位应对发明人或设计人发给资金;本单位实施或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应按税后利润的不同比例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称一奖两酬)。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1.调研分析
黄浦商标、标志不仅仅是一个图形或文字的组合,它是依据企业的构成结构、行业类别、经营理念,并充分考虑黄浦商标、标志接触的对象和应用环境,为企业制定的标准视觉符号。在设计之前,首先要对企业做全面深入的了解,这些都是商标、标志设计开发的重要依据。
2.要素挖掘
要素挖掘是为设计开发工作做进一步的准备。我们会依据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提炼出商标、标志的结构类型、色彩取向,列出商标、标志所要体现的精神和特点,挖掘相关的图形元素,找出商标、标志设计的方向,使设计工作有的放矢,而不是对文字图形的无目的组合。
3.设计开发
有了对企业的全面了解和对设计要素的充分掌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进行设计开发工作。通过设计师对商标、标志的理解,充分发挥想象,用不同的表现方式,将设计要素融入设计中,商标、标志必须达到含义深刻、特征明显、造型大气、结构稳重、色彩搭配能适合企业,避免流于俗套或大众化。不同的商标、标志所反映的侧重或表象会有区别,经过讨论分析或修改,找出适合企业的商标、标志。
4.标志修正
提案阶段确定的商标、标志,可能在细节上还不太完善,经过对商标、标志的标准制图、大小修正、黑白应用、线条应用等不同表现形式的修正,使商标、标志使用更加规范,同时商标、标志的特点、结构在不同环境下使用时,也不会丧失,达到统一、有序、规范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