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无形资产相关问题汇总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13)公司变更(417)公司注销(539)公司转让(133)个体户注册(129)

无形资产相关问题汇总

1位顾问回复437人看过

企业外购业务系统,网络商城,客户端,在一个合同里,合同签订初期首付款10万,后两期款待有阶段性成果并验收成功后分别支付,总费用34万,如何下账?合同有期限,摊销时间不能超过合同期限?

专业顾问回答

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4客户评分:4.8 /5.0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您好。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验收成功的当月 计入到无形资产中,

借 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预付账款 10万

应付账款 24万

账务处理上,按照合同期限摊销就是可以的。

税务处理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