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出口的货物因涉嫌侵犯我司的知识产权被我司申请扣货,请问如果最后被认定并未侵权,我司需要赔偿货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卖家需要明确的是,商标是划分地域保护限制的,就是在哪里注册的商标只能在注册地进行法律保护,对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商标抢注的原因: 商标注册是一种投资行为,一旦拿到注册证书,就是企业的一个无形资产。众所周知,随着跨境电商的爆发式增长,其背后隐藏的侵权现象愈演愈烈,如今的跨境电商企业一定要吸取前人教训,在产品出口之前,就及时在外销国办理商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使产品在该国能顺利无忧的销售,并逐步建立品牌信誉和效率。不属于,卖虹口专利产品得有虹口专利权人的授权同意。
徐汇专利权转移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人变更费200元。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长宁专利权终止通知书长宁专利权人未按缴费通知书中的规定缴纳或者缴是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根据专利法第44条的规定,该专利权于2014年06月15日终止。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9条和第90条规定,上述终止事项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将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我司进口的一批货物,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暂被海关扣留,但我司认为并未侵权,请问我司可以申请查看该批货物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可以查看有关货物。
知识产权代表人类智慧成果,智慧传播越广越有价值,同样的,企业的普陀专利管理也是为了促进企业普陀专利在不断运用中发挥出色作用,深挖专利的潜在价值。明白了企业专利管理的重要性,该如何进行实际的专利管理工作?企业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专利管理工作的展开,主要遵循三项基本原则: 1、鼓励创新,能提高员工对于发明创新的积极性。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 2。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我司发现有企业仿冒我司商标出口货物,我司已向海关提出了扣货申请,海关也受理了,但现在和对方协商谈好了处理方案,想撤回申请,请问海关是否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在海关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为侵权货物之前,知识产权权利人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