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申请的基地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申请的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正式行文报送教育部。
(二)组织论证
教育部成立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基地开展咨询论证或实地调研论证,提出咨询意见,形成论证结论。
(三)立项认定
对通过专家论证同意认定的地方或高校,经教育部审定后,公布认定名单。
(四)监测评估
经立项认定的基地,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次年1月31日之前)向教育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开展工作、创新举措、取得成效、示范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教育部按照基地确定的任务与规划,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每四年组织一次评估,主要依据是年度报告资料。对于执行效果不佳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基地,及时整改或予以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