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开票、收到的销项票总公司可以用吗?增值税怎么申报呢?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分公司要设置账簿吗?费用可以直接到总公司核算么?
我们超市最近要在另一市区开立一个连锁的分公司,说是不独立核算,账务处理都在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配送,这样国税增值税与所得税可以在总部统一申报交税对吗,而附加税能统一申报吗,还是必须在分公司申报呀,有哪位老师具体干过的给细细指导一下,十分感谢!如需汇总缴纳,需要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之后,各个环节对增值税的要求较高,如选用一般计税方式,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之后,相应的进项需要取得专票抵扣。上述变化,会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运作,营改增之前类似的挂靠收取管理费等违规行为,在营改增之后的操作空间更少,对于规范运作的企业更为有利。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如果列入失信名单,估计要半年以上,每个地区时间不一致,建议你咨询下当地工商部门
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好呢?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呢?这个需要看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税务环境,各有各的好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分公司成立下来后个税跟增值税是可以依附于总公司那边申报的;是要到当地的税局去做税务报道;核定税种;启动电子税务局认证的。当分公司注册好以后,如果此分公司财务制度属于独立核算,则不需要去税务局做登记,执照审批下来之后3个工作日内开通电子税务局权限,税务局系统会默认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种,以及其他税种,如果此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则需要去税务局做非独立核算的备案,带上所需资料去现场填表申请,因此该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则有总公司合并汇总统一申报,分公司就不需要在重复计税申报。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一个分公司,现在打算注销了,他跟母公司还有其他应收款往来,这个需要账务处理呢?将账目并到母公司账面之后,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对冲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