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1-8月一直在预缴,9月份做的19年基数核定,然后根据缴费通知单前八个月的预缴金额要比征缴的多,然后9月份社保缴纳是按照征缴数减去预缴数差额补齐的,请问申报9月份个税时,个人部分险种金额应该怎么计算!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是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之一,在公司做总经理的职务,那么可以按照员工一样领工资,交社保费吗?每个月有正常申报个税,有没有税务风险?没有什么风险的。
新接手了一家公司,去年注册的,找了一家代账公司做账报税,今天让法人把之前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发现每个月都要进出的项目。但是代账公司去年申报的财务报表上连银行账都没有。有员工已经从公司离职,该如何补交去年的个税?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老师,能否给一些关于外籍人员个税申报中,境外社保费用是否交个税的政策和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因此,对该中国公民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其应纳税额中可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关于外籍人员申报,主要涉及个税的规定。
老师,咨询个问题,如果某人10月份入职,未发工资,11月份发工资时,要补缴10月份的社保,那么11月份的个税计税基础是不是可以扣除10月11月两个月后的社保后再计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在嘉定注册公司目前可以享受国家扶持有:落户奖、经营贡献奖、人才奖、办公用房补贴、企业上市奖、特别贡献奖: 一:落户奖 新落户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根...
我们老板有两个公司,他分别从这两个公司领取税前应发工资22000元和38000元,他问我这样领取工资是否是最合理的,个税最低?,请问,我如何合并计算他应交的个税?谢谢老师,急等回复。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上情形,两个公司支付工资,应当分别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本人需要依法就全部收入合并后自行申报;补足差额(由于分别计算,所以适用累进税率偏低,所以一般需要补税。)而正因为最终还是要合并申报纳税,所以这方面并无合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