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专利本身并不保证商业上的成功,而仅是增进公司从发明中获益的工具。为了给公司带来切实的利益,崇明专利需要有效实施,且只有当专利产品在市场上获得成功或者提高了公司的声誉和讨价还价能力时,专利才通常会产生经济效益。对于把专利发明投入市场,公司可有一系列选择:使专利产品商业化;把专利转让给他人;把专利许可给他人;与有互补资产的他人建立合资经营或形成其他战略联合。发明人为自己的专利发明发放许可,是指授权另一个人或公司(被许可人)以支付许可费为条件制造、销售或经销其发明。这种许可费是对发明人发明创造的回报,让发明人可以对发明进行“商业化”,使消费者从中受益。如何将专利产品投入市场?新产品在市场上的商业成功并不仅仅取决于它的技术特点。尽管一项发明从技术观点来看很伟大,但如果对它的需求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该产品未能适当销售,就不大可能吸引消费者。所以,商业成功也取决于一系列其他因素,包括产品的设计、相应的财力、有效的销售、战略的开发以及同竞争或替代产品相比较的价格等。将革新产品投入市场,通常有助于制定商业计划。商业计划是审查商业构想可行性的有效工具。商业计划对接洽投资者以获得财力来把新专利产品投入市场来说至关重要。把公司专利和专利产品的情况纳入商业计划很重要,因为它能有力说明您公司产品的新颖性,提供勤勉的证据,并减少侵犯其他公司专利的风险。可以把专利转让给他人吗?转让专利意味着您将收到一笔一次性款项,不再有后续的使用费。有时转让专利可能是有好处的。如果专利的售出是一次性的付款,可以即刻受益,不必等待长至20年去逐渐实现专利的价值,也避免了专利可能被其他技术取代的风险。是否转让专利需要基于您的需要和考虑的重点个案来处理。但是,一般不建议转让专利,专利权人通常更愿意维持发明的所有权而授予许可。如何将专利许可给他人实施?许可专利使专利权人(许可人)允许另一方(被许可人)为相互同意的目的使用专利发明。通常在双方签署一个许可协议,详细说明协议的条件和范围。通过许可协议允准他人把您的发明专利商业化,能使您的企业获得另外的财源,它是公司对发明利用专有权的通常手段。如果拥有发明的公司根本无法或足量地制造产品以满足特定市场的需要或覆盖一定的地理范围,颁发许可特别有用。鉴于签订许可协议需要有熟练的谈判和起草技巧,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在有些国家,许可协议需要向政府管理当局备案。独占和非独占许可有什么区别?视被允许实施专利的被许可人的数目而定,有三种类型的许可协议:独占许可:单一的被许可人有权使用专利技术,甚至连专利权人都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唯一许可:单一的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有权使用专利技术;非独占许可:多个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有权使用专利技术。在单一的许可协议中,可以制定在独占基础上授予某些权利,或在排他或非独占基础上授予其他权利的条款。设置许可取决于产品以及您公司的商业战略。例如,如果您的技术已成为行业标准,为某一特定市场做生意的所有竞争者所需要,授予非独占的广泛持有的许可可能最有裨益。如果您的产品需要一家公司大量投资以使产品(例如一种需要投资做临床试验的医药产品)商业化,可能的被许可人不会希望面对来自其他被许可人的竞争,因而可能坚持获得独占许可。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自贸区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关于审理自贸区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
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
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
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