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以上政策,一般新房再交付的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比例税率。
我们是珠宝零售行业,租用一家公司的房产,现在想重新装修并按要求开立了装修专户,现在经审核,不予使用,要求用甲公司的身份重新开立账户。支付工程款等都要通过此账户,先由我打给甲公司,再由甲公司最终支付。现有以下问题请教老师:1、在开票环节怎么处理,是对方开给工程队,我开给甲公司?一般来说,发票应当是收款给付款方开具。具体操作方式 ,建议根据税负情况,由双方协商办理。如甲公司负责装修,由你司向装修公司付款,将存在税务风险。
我公司自建办公房产,房产项目在2016年4月30日前动工,房产采用总包方式结算。房产项目从2015年开始至2016年末,想请问我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样抵扣?对于5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您们是可以抵扣的,按两年进行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由于您们是新建不动产,因此购进的设计服务需要分2年抵扣。对于设计服务跨期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房地产企业将自行开发商铺转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了一段时间。现又将其从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准备出售。持有待售期间是否缴纳房产税。如果要交,是按最初的房屋价值吗?
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产项目,未出售完毕,剩余商铺用于出租。对于出租这部分房产,如果现在要销售,是属于存量房还是一手房呢?有没有相关文件呢?如果是存量房,土地增值税又怎么处理呢?转自用报税务局交一次土增,销售时再交一次土增?您好,这属于存量房,因为这部分已经有房产证了,再出售就是过户了。
按照税法规定,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属于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方)。至于税款的实际负担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即通过租金金额调控,却不能改变法定纳税义务。另外,出租一方在获得收取租金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依法履行开具发票义务。据我了解,由于有些案例中并未将开具发票作为收取款项的前置条件,因此,仍然建议将开具发票义务作为一项条款写于合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