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制药产业公司,15年发生一笔销货行为,假设是A类药品10000支,在2016年九月份对方要退货2000支,但是药品他们已经自行销毁了。当时的情况是我收到了退货协议和说明报告,领导已经审批了,我就同意了给他们开销项负数。现在的问题是实际货并没有退回来,那结转成本的这一块我如何做,这个产品损失到底是谁承担?如果说是对方承担的话,我这边怎么做账?如果是我们自己承担又该如何处理?另外,我们公司在前两年已经通过GMP认证,这样处理方法会对我们公司造成什么影响?感谢解答。
您收到了退货协议和说明报告,领导已经审批了,说明您们公司领导已经同意对方销毁了,您开退货发票(销项负数)是正确的。既然贵公司已经同意对方退货并销毁,当然2000支的损失肯定是您们公司的,对方公司不可能承担的。
1.成本结转,开具红字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以上分录数据全是红字)
2.同时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注意:以上分录数据还是全部红字)
3.报损减少库存: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产成品
4.损失批准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赔款等)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对于GMP认证是否有影响,建议咨询贵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