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生产过程中报废了20吨原材料,目前公司还没有确定是工人操作还是原材料的问题。这20吨原材料我们需要从成本里冲出,请问要做什么处理?需要进项转出吗?
您好!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非正常损失,比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就不需要进项转出。
公司每月开票20万,销项税额3.4万,税负1.5%,入库原材料18.24万,进项税额3.1万。问题是销售20万,光原材料支出都18.24万了,只有1.76的利润。之前会计每个月都按照税负入库原材料,,每次都少领用原材料,造成原材料账面金额越来越大,怎么办才好?
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取得工程物资时直接划分:购入工程物资一批800000,领用585000借:工程物资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0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4400贷:银行存款936000借:在建工程585000贷:工程物资585000可不可以领用时再划分,这样以后工程物资转入原材料里就不需要再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了。如果用途不明确,可以先计入进项税额,以后再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从实务的角度,不建议这样操作,因为纳税申报表不容易填写。以
一般纳税人公司,购进一栋办公楼,然后对其进行装修,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做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转出40%而不是100%?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后,已经不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还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因此,用于在建工程的外购原材料也是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但是,自建,外购不动产是按照第一年60%,第二年40%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共分两年,因此,转出的40%只是暂时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在第十三个月仍然可以再抵扣。
固定资产达到全用年限而报废,但折旧计提完毕 ,未发生损失,就不存在清单申报的问题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八条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根据文件第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正常报废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老师您好,请问老师:1.公司购进了原材料,但是没有取得发票也没有付款,月末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食品过期报废,增值税进项要不要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已过保质期而未霉烂变质的产品进行处理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