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我公司为工业企业,现有一块儿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投资到一家非房地产公司,请问老师我们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如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范围,则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如果建筑发票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之后才来怎么办?但是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掌握的口径则是这样表达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支付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满足应清算条件之日起或者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
有个税务问题请教下:我单位以一块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外投资入股,原来营业税是免税的,现营改增后,不知道是否要交增值税及附加,如何交?这块土地使用权是2006年购入,原价908万,现以评估价2993万入股,除了土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之外不知还要交什么税,谢谢!
如上所述,本公司以闲置的房产(含土地)作价入股的形式成立一家新的B公司,只是一般非货币资产投资行为,并非企业重组,也谈不上“特殊性税务重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1 用养殖场土地置换商业土地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确定成本?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土地投资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入股时该土地的资产评估价格作为其成本。如果做了评估,则使用评估价作为该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如果没有做评估,则以该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出资额作为成本。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补充: 财税5号文件执行期限到2017年12月31日,新的财税57号没有看到关于企业吸收合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企业吸收合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依据上述规定,如果贵公司和子公司合并后的公司都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将房产变更到合并后新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