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中直租和售后回租业务,我司为承租人,我司以下情况分别需如何处理:1、直租业务的租金和租金利息开的都是17%的票,租金进行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租金利息进行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直租业务的租金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同租金一起计入固定资产原值;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本金及租赁利息开的也都是17的票,本金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租赁利息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租赁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原值;3、融资性售后回租的租前息(租赁开始日前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的利息)是否可以抵扣进项、是否可以资本化;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合同约定的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的一次性手续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是否可以资本化。
1、融资租赁的直租业务税率17%是正确的,本金和利息的进项税额都是可以抵扣的。对于租赁业务不能简单地说租金及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应该是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或租金加利息的折现值,其差异部分在租赁业务发生时暂时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然后在租赁期间按照实际利率(IRR)进行分摊,分摊后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2、如果回租业务发生在2016年5月1日前,也有可能税率是17%,但是只有利息部分可以抵扣,本金部分是不得开具专票的。如果回租业务发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回租业务的利息开具的发票是6%税率,利息部分即便开具的是6%的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金部分也只能是普票。与直租一样,租赁的利息是不能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原则,还是必须按照公允价值或本金及利息的折现值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其差异部分还是需要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然后在租赁期间分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不可以抵扣,也不可以直接资本化。理由同上。
4、一次性手续费也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也是不可以直接资本化。理由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