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代扣代缴增值税,需要看境外合作方给贵公司提供的服务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如果服务发生在境内,则必须代扣代缴增值税;如果发生在境外则不用代扣代缴。法律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
我公司有资金借给集团公司使用,双方签有借款协议,但是集团公司实际一直未支付利息。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支付境外款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支付方能抵扣吗?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向境外提供金融服务,不在零税率范围内。
依据上述规定,您公司收到的废渣补贴应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按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