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入伙的合伙人,承担责任要分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您好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只能是普通合伙人,他需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
作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责任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某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如上所述,C企业的股权转让款项支付对象是A有限合伙企业,而非A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因此不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二、A有限合伙企业取得该笔股权转让款,应当并入该合伙企业,一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合伙企业本身不是所得税纳税人,而应当由其合伙人按照“先分后税”原则分别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