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自产产品用于生产线销售及不动产(不是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不管是在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上,均不用视同销售。但如用于不动产,则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需40%转出至第二年抵扣。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选择简易计税的经营租赁的老项目不动产在营改增2016年5月1日进行改造升级建设后出租,请问是否还可以简易计税?补充: 在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后 您好!新老项目的界定一般是以开工许可证上的日期为准的,所以老项目改造升级后还有老项目,仍然可以简易计税。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请问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企业自产的产品,要不要按自产产品的实际成本将40%的增值税转出?书上的例题好像转出了,但是我没有考虑过这个。
建造不动产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增值税需不需要分期抵扣,为什么中华会计网的老师讲的是需要,东奥老师讲的是不需要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第五条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以上规定,是要分期抵扣的。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序号 行业 差额计税 1 金融商品转让 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 融资租赁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 航空运输业 销售额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5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请问一个非房地产公司转让一栋写字楼。请问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计税金额是否是售价减去原值的差额乘以5%?该原值包含哪些方面?另外,对于非房地产公司以不动产投资和股权转让暂免征土地增值税现在是否还有效?这里的原值指的是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虽然以前有过非房地产公司以不动产投资和股权转让暂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说法,但后来此文件失效了,不过各地税务所执行上又有不同的口径,所以建议最好咨询下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免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