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知识产权>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开发票时的商品名称是不是一定要和软件著作权名称一致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4106)公司变更(434)公司注销(566)公司转让(143)个体户注册(136)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开发票时的商品名称是不是一定要和软件著作权名称一致

1位顾问回复466人看过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开发票时的商品名称是不是一定要和软件著作权名称一致?如果软著名字里有公司的简称,是不是也一定要照样加上去啊?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9 /5.0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是的。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率是17。即征即退只是软件产品,不包括服务。先征收,后申请退税。先要即征即退备案,通过后可以按月退,次月申请退。

当然,可以几个月一起退,每个月数据填一行。从申请到退到帐,一般40个工作日。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