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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是总包方,乙方是劳务公司。甲把劳务部分拿给乙做共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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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是总包方,乙方是劳务公司。甲把劳务部分拿给乙做共计100万,甲方是一般纳税人,承接500万工程,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请问甲方怎样开发票到发包方收钱?是按什么税率开票?【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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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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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作为总包方,乙方作为分包方。其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业主将工程发包给总包方(总承包方,问题所述甲方),总承包方将劳务分包给分包方(问题所述乙方)。总包方向发包方(业主)收取500万,分包方向总包方收取100万,总包方向业主开具发票,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发票。

具体分析如下:

1、总包方与分包方的关系

总包方应当要求分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开具发票时,需注意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净价合同还是含税价合同。

总包方(甲方)将劳务分包给分包方(乙方),作为劳务分包商,其一般具有专业的承包资质,跟总包方签订的是《劳务分包合同》,由于分包给乙方的只有100万元,且分包方仍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收取的100万元工程款,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即其提供分保服务收取的100万元,按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2.91万元(100/(1+3%)*3%=2.9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服务,自身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的资格,但贵公司可以要求分包方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

2、总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

总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服务,只是在提供服务过程当中,将100万元的劳务分包给问题所述乙方,此时是乙方向总包方提供服务。总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受该分包业务的影响,总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收取500万元,仍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选用一般计税方式的,适用的税率为11%,选用简易计税方式(甲供工程、老项目、清包工工程)的,适用的征收率为3%(分包款可以已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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