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餐饮连锁,都在一个城市,公司有3个店,分别隶属于这3家公司。1家总公司,另两家在分公司名下。 我们只有总公司开社保户了,员工都在总公司交社保。 现在问题是,总公司名下的这家店暂停营业关门了,就是没有收入了。 现在社保的账怎么做呢,做到哪家公司名下?主要还牵扯到每家公司要报个税
是根据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员工在哪家店,就把工资社保个税相应做到哪家公司账里?还是都做到交社保的总公司? 但那样工资和个税就不好报了? 恳请解答,不胜感谢~!
您好:
交社保放在总公司还是没有问题的,而做账也很方便,本来也是同一个法人实体,只是分别核算的问题,所得税也是汇总缴纳的,增值税又不涉及人工这一块。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