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资金占用费(即利息收入)按6%的税率确认销项税额。这是一般计税方法。如果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则按利息收入的3%缴纳增值税。
符合财税2016 46号文件规定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申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开票限额,对“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上面的金额大小有没有相关规定?问题收到,每张专用增票友最大开票限额,如果单笔业务单台设备的金额超过了单张开票的最大金额,必须分几张来开具发票。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我公司是一珠宝交易平台,类似淘宝网,平时运作流程如下:零售商存入金额下定单到此平台,此平台转发定单到珠宝工厂,工厂直接出货给零售商,平台再把金额全额转入工厂,平台只是担保功能不收取货款的差价,可以认为此公司营业额为零吗?增值税零申报处理?您好,根据问题所述,个人认为平台实质不是购销业务,可根据经纪代理服务计征增值税,即根据收取的服务费计征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现阶段对于电商平台的税务政策不明朗,像这种情况是否会认为购销行为,最好是问问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请问1:投资的旧车辆此时是否需要计入实收资本;或者先不做账,等到置换后统一以新车入账;因为置换前后的金额是不变的。1)约定以旧车投资2)投资后再以置换的方式,把新旧车换了,把新车入账,这算采购了吧?
依据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本次进口旧设备,应该是按照进口设备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比如从投资主体类型来讲,包括公司、个体、合伙等,税收规定并不一致,但哪种方式节省税款,确实不能一概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