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不征个税,那么负有履行抚养 赡养义务的遗赠,是否算无偿赠与?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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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问问题独生子女除外。2,只有一位老人年满60周岁,2个子女符合扣除条件,是不是也是每人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3,只有一个老人,非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符合扣除条件,每月只能扣除1000元。我被那句子女每月分摊不超过2000元,每人不超过1000元搞蒙了。可以平均,也可以协商确定。
赡养老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老师,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不征个税,那么负有履行抚养 赡养义务的遗赠,是否算无偿赠与?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