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带来了新发展的方面1、网络上的浏览。互联网是信息的海洋,在网上浏览信息是当今用户上网的最主要目的之一。从版权保护的角度来看,信息在被浏览之时联网的计算机系统附带产生了复制、发行、传播、访问等作品使用行为。如果用户在网上浏览信息确实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目的,而且被浏览的作品一般都属于已经发表的作品,那么这种浏览行为就可以被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2、制作多媒体课件。众所周知,新技术的发展为未来教学方式和课本形式的改革创造了条件。一方面学校的课堂教学不可能仅局限于教师和学生之间面对面的传统授课方式。通过网络,教学可以采取远程的方式,学生也可以直接自学;另一方面,课本的形式也会变得多样化,成为融文字、图形、颜色和声音于一体的多媒体形式。而且,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过程,将可能面临大量的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问题。这些新问题的出现都需要著作权法予以回答。3、网络中还有一种诸如留言板、论坛等类似公告栏的形式。如果作者自己将作品以自助的方式登录到论坛上,视其为自己的创作作品,就应该允许网络的所有使用者进行共享。但如果论坛上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出现,比如是匿名或假名上传的文章侵权,著作权人则有权要求论坛的版主对文章进行删除或做出更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