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职工个人借款首付购房,合同约定不收取任何利息,那么免息的部分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但是此种情形,可能会有税务机关认为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一个是普通合伙人一个是有限合伙人,个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缴吗?合伙人身份是法人等单位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个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提问来源: 住房租金(夫妻) □扣除范围:和住房不再同一城市 □金额标准: □第一类:每月1500元;第二类:每月1100元; □第三类:每月800元; □时间范围:开始至结束当月 □扣除方:夫妻中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 □分摊比例:100% □可否转移:否 □其他问题: √和住房贷款利息择一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实际发生 提问: 夫妻双方已购第一套房,商业贷款,但房贷已经于2017年全部还完。2019年购第二套房,房贷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能否定额扣除个税1000元?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下,购买的公寓算首套房吗,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我今年4月刚申请的,现在作废还来得及吗,后期还能享受该项扣除吗 补充: 后期换房子,购买的首套房还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您好。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如果您购买的是住宅性质的70年产权公寓,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话,是可以享受这一专项附加扣除的。
员工在住所地有房屋贷款利息,公司外派其城市产生房屋租金,这个租金员工自行负担,请问个税睡前扣除以上两个是否都可以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